裝卦齊了之後,還要問:這件事在卦裡對準哪一爻。那一爻(或那一親所在之處)就是用神。讀完本篇,你應能依「事→親→爻」取出用神,並用一句話寫出「本件盯誰」。
01
定義
用神=這一卦要盯的對象
《卜筮正宗》凡例把用神、原神、忌神、仇神與飛伏、旬空月破等,視為以錢代蓍之後卦內的綱領。《增刪卜易》一系更強調獨取用神:事類先定,用神先立,再看誰生扶它、誰剋制它——旁支條例能刪則刪。
實作上一句話:先把問題收成一件可對六親的事,再在卦裡指出「代表這件事的那一親/那一爻」。問法見什麼問題能占、怎麼問;六親怎麼安見六親。
02
取法
怎麼取:事 → 親 → 爻
- 定事類:一事一問;用一句話寫出所問主體與所求。事類含糊就無法取用
- 對六親:把事對到父母、兄弟、子孫、妻財、官鬼之一(通行配事見下一篇)
- 指爻位:該親在本卦哪一爻;同親多爻時再依世應、動靜分辨;若不上卦,才進伏神一層
一事對一親指一爻(或伏)
排盤會標出各爻六親;「哪一爻是用神」仍須依事自取。
同一卦,問法不同,用神就不同
問:這筆貨款本月能否收回
事類=財物 → 對妻財→ 在卦裡指出妻財所在爻(或伏)。盯的是財,不是世爻本身。
問:這次考試能否過關
事類=文書/功名資訊 → 對父母→ 指出父母爻。同一張盤,盯的對象已換成父母。
取用完成的自檢句:「本件問__,用神取__,落在某爻(干支/動或靜)。」說不出這句,先不要往下看旺衰。
五親各管哪些事類的展開表見六親配事。
03
之後
取用之後看什麼
用神立住,才談元神、忌神、仇神:誰生用、誰剋用、誰剋生用(見元神、忌神、仇神),以及月建、日辰、旬空、月破、動變如何改寫用神處境(見月建、日辰、旬空、月破)。本篇先求你能指出用神在哪。
事類不清、用神無法對親、或同親多爻且動靜空破互相打架又無從取捨時,先停在取用層——回去改問句或對讀原書條例,不要硬湊斷語。
04
誤區
常見誤區
把世爻一律當用神
校正:世是位置標記(事主所在);用神依事類對六親,問財未必在世、問官也未必在世。
事還沒問清就先看旺衰斷吉凶
校正:沒有用神,生剋沒有對象;先完成「事→親→爻」。
以為排盤已標六親=已點用神
校正:六親是全卦五類標籤;用神是你為「這一件事」選中的那一親/爻。同一卦可因問法不同而換用神。
一卦想同時回答兩件不相干的事
校正:各取各的用神就會搶;分開問、分開搖。
05
下一步